南華國小114學年度課程計畫已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7日府教課字第1140171311A號通過備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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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7月20日總處培字第1090037494號書函及花蓮縣政府109年7月27日府人訓字第1090142936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11條規定略以,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,如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(以下簡稱服務法)規定之情事,各機關應依相關法令處理。
次查服務法第13條及第14條之3規定略以,公務員不得經營 商業或投機事業,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 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;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 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,應經服務機關許可。
三、詳如附件供參。
人事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