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華國小114學年度課程計畫已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7日府教課字第1140171311A號通過備查
https://eschool.hlc.edu.tw/web-set_week_ilc/rest/service/view/public/SWlYZDJjZzNUc1l0U29IT0hwa1VqQT09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3776號
及花蓮縣政府109年2月11日府教學字第1090023255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文,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如下:
(一)全國高中職(含)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週,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;前述家長,包括父母、養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(如爺爺、奶奶等)。
(二)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(含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,有照顧需求,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。
三、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來函1份。
人事室 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