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11月19日府人任字第1090226872B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精進各機徵才與應徵者職缺媒合,人事行政總處自即日起提供「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」職缺應徵之平臺,並授權各機關決定是否採行線上應徵作業方式。
三、檢送檢附「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作業說明」1份。
人事室 敬上
花蓮縣吉安鄉南華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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